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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家具搬家询价

2025年04月05日 山东省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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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家具物资搬家询价文件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现有一批家具物资需要搬家。根据公司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询价方式进行寻找搬家单位,欢迎符合招标条件的客户前来投标。

1、招标说明:

1.1 招标单位: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

1.2 招标物资标的明细如下:

家具搬家物资包括文件资料、桌子、椅子、橱柜等。具体物资数量待通过招标方初步审查后自行联系招标方联系人实地查看确认。

所有物资均以现场实物为准分批搬运,据实结算每批搬运前一天通知中标方搬运任务。

1.3 拉货地点:青岛市李沧区四流北路78号碱业公司办公楼二楼至三楼。

卸货地点:青岛市平度市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海湾路8-1号平度分公司生产控制楼二楼至三楼。

1.4 拉货和卸货方式:中标单位自提、装车运输和卸货。

1.5 联系人:周同利,联系电话:0532-88082244,邮箱jjyxb@qdjy.com

2、投标须知:

2.1  投标单位需要提供有效期内的具有搬家资质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公章,公司成立三年以上

2.2  投标单位应承担本次投标中自身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如差旅费用、勘踏现场费用等)。

2.3  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活动日程安排按时参加招标活动,否则将按自动弃权处理。

2.4 投标报价:

各投标单位请提前做好投标准备,等甲方通知后将标书密封后加盖公章,按开标时间自带到招标地点或通过海湾集团数字化采购平台进行投标。

海湾集团数字化采购平台登陆网址:(电脑的谷歌浏览器):https://srm.qdhw.com:9000/。投标单位应严格按照报价单(后附表)报价。

采用自带到招标地点方式参加投标的单位需要携带投标书一式陆份,壹正伍副(含企业资质材料复印件、报价等),密封盖章。同时投标单位应提供电子版投标书一份。

2.5 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日期前,招标单位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发给所有报名参加的投标单位,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2.6 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若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单位视为无效。

2.7 投标单位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于2025年4月7日1200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将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予以解答。若投标单位未能在招标单位规定时间内提出,而是在招标现场提出重大疑问,影响招标的顺利进行,则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并扣留投标保证金。

2.8 参加投标单位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2000元(贰仟元整)电汇至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账户,逾期不再受理。现金,支票均无效。未交投标保证金单位不得参与投标。确定中标单位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尽快无息退还。

    投标保证金帐户:(汇款时备注:搬家投标保证金)

    交纳方式:投标单位以电汇的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账户: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

    税号:91370200661265583B

开户行:交通银行青岛李沧支行

账号:372005550018010103525

2.9 投标单位需在交纳保证金前联系招标单位,现场查看货物状态;投标时则均视为已查看现场货物情况,默认货物现状。

2.10 若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串通作弊,提高标价,则取消相关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11 严格按照招标书中报价单填写报价,不按本招标报价单要求提交报价文件的,招标单位有权视为无效报价

2.12 电报、电话、传真等形式的报价概不接受。

2.13 本次招标为现场报价竞标,投标单位需到开标地点现场报价。

2.14各投标单位请提前做好投标准备,在2025年4月7日前将营业执照和报价单的扫描件或照片发至邮箱jjyxb@qdjy.com,进行资格审查。

3、开标

3.1 时间:2025年4月8日1600,若有变动,则另行通知。

3.2 地点: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青岛市李沧区四流北路78号)。

3.3 参加人员: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成员。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3.4 开标程序:

3.4.1 已交纳保证金单位人员在2025年4月8日15:30~16:00到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签到,未交纳投标保证金者、未按时签到者不得参与投标;

3.4.2 2025年4月8日16:00点开始招标;

3.4.3 招标单位主持会议,宣布有关事宜;

3.4.4 招标单位审核投标单位资格;

3.4.5 投标单位各自向招标单位提交报价单,报价最低者优先中标;

3.4.6 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报价进行评价后宣布中标者或者经公司审核通过后,确定中标单位。

4、其他约定事项:

4.1中标单位需与招标单位签定协议,如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后3日内,因中标单位原因不与招标单位签定协议,视为不响应中标,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另行选择中标单位。

4.2 投标单位中标后,其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招标单位提前1天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需在接到招标单位提货通知的次日到现场装车拉货、运输、卸货等工作。履约保证金待协议结束后,无扣罚情况,无息返还至原汇款账户;如存在扣罚现象,需到招标单位财务室处理完扣罚事项后,无息返还至原汇款账户。

4.3 协议履行期间,中标单位需根据招标单位要求完成搬家物资的运输工作;若不服从招标单位工作安排的,罚款人民币2000元/次,超过3次不服从工作安排事项的,招标单位有权解除协议,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若未在规定时间内运输完成,每逾期一天,按照本批处置货物总价的20%向招标单位支付违约金。

4.4现场装车人员必须听从招标单位人员指挥,不得装运本次招标内容外的物资,不得影响招标单位的正常生产,生产现场不得拍照,需遵守招标单位现场禁烟规定,进厂区不得携带烟火,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4.5每次搬家物资运完后需清扫现场,保持现场清洁。

4.6搬家物资最终以实际搬家货物车辆数为准,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价格执行,及时结清货款。

4.7 最终解释权归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有。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4月5日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

家具搬家投标报价单

 

品类

 

搬家物资

(元/车)

 

备注

投标价

 

 

 

 

 

 

 

 

 

 

 

说明:

1、基本要求:

1.1 本次招标价低者优先中标。

1.2中标者须严格遵守厂内规章制度,如有违规或作弊行为,取消中标资格。

1.3物资装车时招标单位派专人监管。

1.4物资清运完成验收合格后,给中标单位开具发票。

2、投标单位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响应□       不响应□    )

3、投标单位的其它说明:

 

 

投标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202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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