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莆田市兴化府历史文化街区消防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莆田市兴化府历史文化街区消防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莆田市正美文旅投资有限公司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福建圣捷安消防检测有限公司、福建金华夏建筑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和天源消防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三家供应商前来参与莆田市兴化府历史文化街区消防检测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闽一十【2022】采购11117 项目名称:莆田市兴化府历史文化街区消防检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要求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特定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复印件)。 2)投标代表必须经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响应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说明)函(响应供应商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格式自拟)。 4)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4.1)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4.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响应供应商,提供2021年的年度财务报告。(4.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响应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4.1.1)(4.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响应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响应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响应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响应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2)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响应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5.1)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5.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响应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5.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响应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5.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5.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 税收。(5.3)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响应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6.1)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6.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6.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6.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6.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6.3)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响应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7)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的书面声明。 9)响应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6.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有变更事宜的,变更文件应附齐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评标委员会对响应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响应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如发现响应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成交供应商中标资格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要求。 四、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9日至2022年12月02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 方式: 1)上门报名:即响应供应商直接到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邮箱报名:即响应供应商用邮箱方式购买谈判文件。(将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发送到我司邮箱fjys10@163.com),我司通过邮箱将电子文档标书发给响应供应商。 售价:谈判文件售价为100元/本(含电子文档), 本文件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 七、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3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十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莆田市正美文旅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林先生139059435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 联系方式:黄女士 18505940006/0594-2278989 邮箱:fjys10@163.com 3.报名联系方式:小张:18505940003(微信同号)
莆田市正美文旅投资有限公司 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9日 2022年1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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