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湄洲岛沙滩景区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招标方式组织湄洲岛沙滩景区监控系统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PTHS2021099 二、项目名称:湄洲岛沙滩景区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标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附:招标货物一览表
四、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库[2019]19号文、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适用于本项目)。(2)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适用于本项目)。(3)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适用于本项目)。(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适用于本项目)。(5)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A)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B)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招标内容,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代表应执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此件,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企业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投标人依法免税的应提供证明。 5、投标人须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 6、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7、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8、 投标人提供自身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说明或承诺函。 9、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六、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1、招标报名时间:2021年 11 月 30 日至2021年12月 03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12月 06 日上午09 :00 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取得招标文件方式: 1、上门报名:即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直接到我司领取招标文件。 2、邮箱方式报名:即投标人先将报名人全称、联系人、手机、E-mail、报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发至我司邮箱(pths2015@sina.com),我司再将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报名人。 八、地点安排: 1、投标咨询及来往信函地点: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室。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室。投标文件由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接收,联系电话:0594-2211398。 九、投标保证金: 合同包一人民币壹仟陆佰元整(¥1600.00) 投标保证金以公对公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不直接接受现金或汇票,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帐为准。 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帐户: (1)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名--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莆田农商行行政服务中心支行,帐号—9040 2100 3001 0000 0142 59 。 (2)中标服务费缴纳账户:开户名--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区支行,帐号— 1005 5753 8980 0100 01。 十、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供应商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十一、我司将在福建招标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招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十二、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采购单位: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4-506021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室 联系人:小张、小郑 电 话:0594-2211398、18950769235 邮 箱:pths2015@sina.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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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信息
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企业已认证
查看认证档案公司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东园西路1128号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406室
经营范围:工程的招标代理业务,政府采购招标的代理,物业招投标代理,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业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咨询,建设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纲结构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结构补强工程,环保工程,城市道路照明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园林仿古建筑工程,建筑防水工程,送变电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通信工程,防腐保温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工程勘察设计,工程项目管理,机械设备租赁及安装等。(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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