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焦作市支队公寓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J—2016—1635—A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武警焦作市支队公寓房工程监理,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焦作市支队。项目已具备监理招标全部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公寓房为砖混结构,6层,建筑面积约为2760.96平方米。 2.2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人。 2.3建设地点:焦作市民主南路2886号。 2.4招标范围:施工准备、施工阶段(具备使用条件)全过程监理(含缺陷责任期)。 2.5 投资金额:约1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或综合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3本次招标要求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4所有投标单位应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法人、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总监),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5项目主管部门及业主在报名时将对投标人的廉洁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对列入河南省工程建设领域不廉洁记录名单库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将不廉洁记录情况向招投标监督部门备案。 4.投标人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11日至2016年1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焦作市人民路1009号宏业商务中心909室。 4.2报名时应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副本)、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单位书面授权总监理工程师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资格审查方法及重新招标: 5.1本次招标若报名单位数量超过10家,要进行资格预审,按照资格预审排名取前7名单位参与投标。 5.2依据《武警河南省总队工程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不得少于6个,否则,招标单位应当组织重新招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在焦作市人民路1009号宏业商务中心909室购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6.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焦作市人民路1009号宏业商务中心十楼开标厅。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焦作市人民路1009号宏业商务中心十楼开标厅。 7.4中标结果请登陆发布公告的媒介查看中标结果公示栏,中标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投标网》、《中国招标网》及武装警察部队内部局域网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焦作市支队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18739121556 联系地址:焦作市民主南路2886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东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1009号宏业商务中心909室 邮编:454000 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 0391-3583396 传 真: 0391-3583396 电子邮件:hndsjz629@163.com 10.监督人: 中共武警焦作市支队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人:范乐乐 电话:13838929747
2016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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