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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涉网案件手机快采装备采购项目

2021年04月13日 福建省莆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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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报名截止
  • 业主委托招标网代为征集供应商的项目。招标网会将经过审核的供应商提交给业主选择。
  • 报名免费咨询电话:400-633-1888

 【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仙游县公安局】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新型涉网案件手机快采装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招标编号:PTHS2021021

2、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单位: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最高限价

投标保证金

技术参数及要求

1

1-1

手机快采设备

14套

392000

 392000

3900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库[2019]19号文、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适用于本项目)。(2)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适用于本项目)。(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适用于本项目)。(4)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适用于本项目)。(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适用于本项目)。(6)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A)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B)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联合体协议(若有)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5报名期限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5.1、报名时间:2021年 04  13 日~2021  05  06 (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5.2、报名地点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室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上门领取:即供应商直接到我司领取招标文件(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室)

6.2邮箱领取:即投标人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发送邮箱至我司,我司再将招标文件通过发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报名人。(邮箱:pths2015@sina.com)

6.3标书费:售价100元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开标时间:2021年 05  07  09 00 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开标时间及地点: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室

9、公告期限

9.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9.2 参加开标活动的人员须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检测合格后无异常状况,方可进入开标场地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有序递交投标文件。近14日内有疫情重灾区接触史、发热、乏力、咳嗽、呼吸不畅等不适症状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地。所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排队递交(间隔1米)并出示“闽政通”八闽健康码,显示绿码方可参与投标,请各投标人提前下载“闽政通”并完善八闽健康码信息。未按以上要求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10、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仟捌佰整(¥3900元)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以转帐或电汇形式交至(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开户名--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莆田农商行行政服务中心支行,帐号— 9040 2100 3001 0000 0142 59,以款到帐户为准,不接受现金。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以公司的帐户或公司的名称缴纳,不得以投标代表个人的名称缴纳。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或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投标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1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帐户:

1.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开户名--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莆田农商行行政服务中心支行,帐号— 9040 2100 3001 0000 0142 59。

2.标书工本费、中标服务费缴纳帐户:开户名--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区支行,帐号— 1005 5753 8980 0100 01。

12、采购人:仙游县公安局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13706072146

13、代理机构: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室

联系人:小张、小郑     电话:0594-2211398\18950769235

    箱:pths2015@sina.com

 

仙游县公安局         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

以上信息是由招标网会员发布,我们不能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请各位务必在交易前进一步核实,招标网对此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如果信息中存在不实信息、侵犯他人、违法犯罪等内容,请拨打400-633-1888进行投诉,感谢您的支持!

备注:联系我时,请说招标网上看到的,谢谢!

公司基本信息

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企业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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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东园西路1128号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406室

经营范围:工程的招标代理业务,政府采购招标的代理,物业招投标代理,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业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咨询,建设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纲结构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结构补强工程,环保工程,城市道路照明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园林仿古建筑工程,建筑防水工程,送变电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通信工程,防腐保温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工程勘察设计,工程项目管理,机械设备租赁及安装等。(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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