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文甲集散广场北侧售票房工程--户外全彩屏采购 【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莆田市忠湄轮渡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文甲集散广场北侧售票房工程--户外全彩屏采购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PTHS2021020 二、项目名称:文甲集散广场北侧售票房工程--户外全彩屏采购 三、采购标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四、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库[2019]19号文、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适用于本项目)。(2)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适用于本项目)。(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适用于本项目)。(4)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适用于本项目)。(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适用于本项目)。 (6)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A)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B)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2.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3.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近六个月中的任一个月)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近六个月中的任一个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 5.4.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5.5.投标人提供自身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说明或承诺函(投标人自行编写承诺函或说明函即可,格式自拟)。 5.6.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进行响应。 5.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5.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六、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6.1.招标公告时间:2021年04月09日至2021年04月29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 6.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供应商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6.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04月30日上午09 :00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4.参加开标活动的人员须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检测合格后无异常状况,方可进入开标场地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有序递交投标文件。近14日内有疫情重灾区接触史、发热、乏力、咳嗽、呼吸不畅等不适症状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地。所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排队递交(间隔1米)并出示“闽政通”八闽健康码,显示绿码方可参与投标,请各投标人提前下载“闽政通”并完善八闽健康码信息。未按以上要求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七、地点安排: (1)投标咨询、报名、答疑及来往信函地点: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室) (2)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室),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八、取得招标文件方式及标书工本费: 8.1.上门报名:即供应商直接到我司购买招标文件。 8.2.邮箱或邮寄方式报名:即投标人先将标书费和邮购费转账或电汇至我司指定账户,再将转账或电汇的银行回单、报名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手机、E-mail、报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传真至我司,我司再将招标文件通过快递或发电子邮件方式寄给报名人。 8.3.招标文件售价为100元/份(含电子文档),邮购费50元,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本文件售后不退。 九、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帐户: (1)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名--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莆田农商行行政服务中心支行,帐号—9040 2100 3001 0000 0142 59 。 (2)标书费、中标服务费缴纳账户:开户名--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区支行,帐号— 1005 5753 8980 0100 01。 投标保证金应以电汇、转帐等公对公、非现金形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至指定的账号,以款到帐户为准。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以公司的帐户或公司的名称缴纳,不得以投标代表个人的名称缴纳。请投标人在存款单上注明招标文件的编号及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人开标时应提交一份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用于退还投标保证金。 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五十四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供应商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十一、以上如有变更,我司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网发布,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十二、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采 购 人:莆田市忠湄轮渡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潘先生 联系电话:1586008612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 联系人:小张 电话:0594-2211398、18950769235 公司邮箱:pths2015@sina.com 莆田市忠湄轮渡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09日 2021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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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企业已认证
查看认证档案公司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东园西路1128号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406室
经营范围:工程的招标代理业务,政府采购招标的代理,物业招投标代理,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业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咨询,建设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纲结构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结构补强工程,环保工程,城市道路照明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园林仿古建筑工程,建筑防水工程,送变电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通信工程,防腐保温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工程勘察设计,工程项目管理,机械设备租赁及安装等。(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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