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承德中冶名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兴隆红石砬土地收储前期开发项目市政广场景观工程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红石砬村B05地块旁。
招标控制价:约人民币 400万元;
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为75天。实际开工日期及工期以发包人要求为准,承包人必须保证按时进场和绝对工期时间。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所持的有效营业执照须包含园林绿化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本工程投标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驻场进行施工的全过程管理;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4 月8日至2021年4月14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承德市双桥区文化大厦南塔十楼。
4.3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金购买、自带U盘。
4.4招标文件售价:售价600 元,售后不退。
4.5领取文件须提供资料:投标人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需携带有效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持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未注明复印件的均到文件发售地点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以上证明文件指原件,同时携带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4月2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5.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招标网 上发布。其他网站和媒体不得转载。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联系方式
6.1招标人:承德中冶名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树刚
联系电话:18801269425
6.2代理机构:河北盛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明月
联系电话:0314-206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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