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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海水池清淤、排泥涵洞清淤等工程招标文件

2021年02月19日 山东省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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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海水池清淤、排泥涵洞清淤等工程招标文件

 海水池清淤、排泥涵洞清淤等工程招标文件

1、招标说明

(1)招标单位: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海水池清淤、排泥涵洞清淤等工程

(3)工程地点: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海水泵房 

(4)本次招标说明:2021年1月招标中,因投标单位对清挖海水池的泥沙可丈量的数量估算差距大,因而报价单价(元/立方米)相差非常大,主要是投标单位没有认真对海水池中的泥沙总量和清挖物中沙子和随水冲走的泥含量比例数进行有效测算,所以导致招标委员会不能评标。为了该工程招标的公平、公正、合理,招标委员会确定再次进行招标,具体要求按本招标文件执行。

2、工程内容

2.1、排泥涵洞长约110米,宽4.5米,高度为2米,现淤泥沙高约1.5米(东侧),须将内部沉积淤泥沙清运出涵洞外,同时在涵洞东侧清挖一处长约10米*宽8米*深3米的临时沉沙池,以上清挖出的淤泥沙倒运至泵房东围墙处,经控水、晾晒、测量立方数后由中标单位运至青岛碱业老厂区内指定位置,运距约2公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

2.2、海水池的清挖:用挖泥船清挖海水池内淤泥沙,产生的淤泥沙排至临时沉沙池内进行沉淀,当沉沙池和排泥涵洞内泥沙填满后再清挖沉砂池和排泥涵洞,循环往复,直至达到招标方要求,最后将排泥涵洞清挖干净。以上清挖出的淤泥沙倒运至泵房东围墙处,经控水、晾晒、测量立方数后由中标单位运至青岛碱业老厂区内指定位置,运距约2公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

3、技术要求

3.1、对现场进行交底确认,投标单位要编制相应的施工方案和安全环保方案。

3.2、施工过程中需做好对现场设施的保护工作,因施工造成的破坏和损失由乙方负责恢复和赔偿。

3.3、项目施工中必须满足涉及到的国家标准、行业规范、技术要求等应是现行版本。

3.4、隐蔽工程覆盖前均需报甲方进行验收,每遍验收必须有甲方施工员或负责人签字确认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

3.5、运输的泥沙应保证无渗水现象,运输车辆应封盖好,途中不得产生撒漏。

4、工期要求: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并签订相应施工合同和安全协议后,开始施工。工期暂定90天。每逾期一天,则扣除合同总价款的2%至40%为止。

5、挖泥船挖泥沙工程量计算方法:第一次挖出沉砂池和排泥涵洞测量的泥沙数量不包含在内,其余挖出沉砂池泥沙合计测量立方数和排泥涵洞清挖泥沙合计测量立方数的总和。

6、报价方式:由于清挖海水池泥沙可丈量的数量现无法准确确定,暂按照估算清挖海水池泥沙可丈量的数量5000m³进行报价,具体按报价表填报。

7、招标安排

(1)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2)2021年 3月 2日下午13:00签到,抽签确定投标顺序。2021年 3 月 2 日下午13:30开标。开标地点:青岛市李沧区四流北路78号,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供销部二楼会议室。投标单位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参加会议,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8、投标要求

(1)勘察现场

投标人经过招标方的允许,可因勘察目的进入工程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方及其人员承担任何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对由勘察现场而造成的事故、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以及其它任何损失和引起的费用开支承担责任。若投标人投标之前未勘察过现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应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充分考虑现场和环境条件。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报价要求:根据第6条的报价方式报各项综合单价(元/m³,含税率)、报工程预算书明细。

(3)投标书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技术标和商务标装订在一起),密封盖章,于2021年 3月 2日13:00以前送达开标地点。

(4)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参加投标。

(5)派技术负责人参加投标答辩。

(6)投标前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50000元人民币(伍万元整)交入招标方财务部,不中标一周内无息退款,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结束后无息返还(不接受转账、支票等)。保证金未交者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7)投标书内容包括: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包含涉及到的国家标准、行业规范、技术要求等,应明确工程量、具体做法、执行的标准、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措施、挖泥船规格型号及挖泥量等)、报价函、企业简介、证照资质复印件(盖章)、业绩合同复印件(盖章)、详细介绍投标单位的技术装备能力、拟派项目经理个人简历及业绩证明材料(附复印件盖章)、项目组人员构成情况(附证书复印件盖章)、投保证明、以及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9、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具有同类型同等施工规模的业绩工程。项目经理应具有六年以上施工管理工作经验、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具有完成此项工作的经验和组织能力、近3年内担任过类似工程负责人,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开标时提供投标单位证照资质原件、业绩合同原件、项目组人员证件原件查验。

投标人须组织一套专业技术力量优、决策快、执行力强的项目管理机构,管理机构至少应配备1名项目经理、1名专职或兼职安全员,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均需持有相应资格证书且证书专业与在本管理机构的任职专业相对应。参与现场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均要求年龄在58周岁以下,所有人员须提交半年以上的投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

10、投标单位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废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若中标方不按照最终确定的中标价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方有权另行选择其他单位。

11、验收方式:双方共同验收,验收应符合招标文件、施工方案、国家相应标准中的技术要求。

12、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工程量按实结算,执行中标的各项综合单价(元/m³,含税率)。

(2)付款方式:第一次挖出沉砂池和排泥涵洞测量的泥沙数量结算一次;挖泥船挖泥沙的工程款每20天结算一次,至合同总价的70%;其余在项目整体验收合格、竣工资料存档结束、结算完成、提供有效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付清。工程付款采用100%承兑支付。

13、其他说明:

(1)中标单位应交10万元合同履约金和5万元安全保证金。在工程整体验收合格,无安全、环保问题后无息返还。

(2)中标单位不得因暂估挖泥船清挖海水池泥沙可丈量的数量5000m³与实际数量差距过大而提出其他要求。

14、联系人:孙  广,联系电话15192675532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2月19日

 

 

 

 

 

第一轮报价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含税单价

(元/m³)

估算的可丈量清挖物数量(m³)

税率(%)

备  注

1

涵洞清淤

 

 

 

1、结算数=运至晾晒场内,可丈量清挖物容积 x 单价;

2、单价中含清挖物场内挖掘、转运费以及运至青岛碱业厂区内的运费等所有费用。

2

沉砂池清挖

 

 

 

3

挖泥船清挖

 

 

5000

 

投标单位需要说明的事项:                                         

                                                                 

                                                                 

 

 

 

单位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     期:  

 

 

 

 

 

 

 

 

 

 

 

 

 

 

 

第二轮报价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含税单价

(元/m³)

估算的可丈量清挖物数量(m³)

税率(%)

备  注

1

涵洞清淤

 

 

 

1、结算数=运至晾晒场内,可丈量清挖物容积 x 单价;

2、单价中含清挖物场内挖掘、转运费以及运至青岛碱业厂区内的运费等所有费用。

2

沉砂池清挖

 

 

 

3

挖泥船清挖

 

 

5000

 

投标单位需要说明的事项:                                         

                                                                 

                                                                 

 

 

 

单位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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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联系我时,请说招标网上看到的,谢谢!

公司基本信息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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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青岛市李沧区四流北路78号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纯碱(不含化学危险品)、小苏打、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蒸汽供应。 海水管道运输(不含压力管道);普通机械设备安装、维修;建筑工程施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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