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爱慕集团关于全国终端门店防盗器供应商的招标公告 爱慕集团关于全国终端门店防盗器供应商的招标公告 一、邀请对象 1.终端门店防盗器生产/经营厂商 2.服务范围为全国 二、项目说明 1.项目招标内容 负责爱慕集团终端门店防盗器(含相关配件)的提供、安装、售后。具体产品要求请见附件1:终端门店防盗器需求 2.招标时间 2021年1月27日至2021年2月26日 3.项目投标资质证明 (1)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2)过往项目方案介绍(U盘拷贝); (3)公司简介(U盘拷贝); (4)如果贵公司为经销商/代理商,请提供授权委托协书/证明。 4.投标方需具备条件 (1)投标法人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2)投标方须是专业生产/经营防盗器的投标方,两年以上实体经营公司,并具有与其合作品牌的关资质证明; (3)具备抗风险能力,保障制作工艺水平满足需求,承担在运输中造成的损失; (4)具有流畅的信息沟通渠道; (5)投标方服务范围为全国 5.项目投标报价 (1)报价单模板详见附件2,请投标方严格按照模板填写,不允许更改模版格式,如有特殊说明,请备注栏说明。 (2)报价单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使用牛皮档案袋封存顺丰邮寄指定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10号爱慕大厦C座行政支持中心 马志伟 18610827067 (3)投标方邮寄材料要求 ①项目投标资质证明,一式一份,U盘拷贝材料可发至邮箱:zonghecaigou@aimer.com.cn,邮件主题:终端门店防盗器投标企业资质; ②附件2:终端门店防盗器报价单,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③附件3:舞弊防范告知书,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6.付款方式: 集团订单月度结算,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付款。 三、其他事项 1.请投标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对投标价格及承诺慎重填报。如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和满足本招标书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或被视为无效标书; 2.中标后不按合同要求保证供货的厂商家,招标方保留通报批评、索赔、罚款、收取违约金和停止全部产品的供货资格的行为。 3.参与投标方请填写附件4:投标人参与投标确认函,打印盖章以扫面件/PDF/图片形式发送至邮箱:zonghecaigou@aimer.com.cn,邮件主题为:终端门店防盗器投标人参与投标确认函。 四、开标相关事项 1.开标人员:采购管理代表、行政支持中心总监、审计及采购相关人员; 2.开标方式 (1)综合采购部牵头,组织采购管理代表及相关专业人员共同评标,同时,审计监察部全程跟控,并现场统一拆封开标。 (2)招标方将于招标完毕之日起七日内通知中标单位。 3.联系人 姓名:马志伟 电话:18610827067/010-64835085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10号爱慕大厦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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