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2020年立式测温人脸识别器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 11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闽一十[2020]采购10123 项目名称:2020年立式测温人脸识别器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73800.00元 最高限价:¥73800.00元 采购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特定条件: 1)经工商批准具有经营本询价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等合法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且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2)投标代表必须经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响应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说明)函(响应供应商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格式自拟)。 4)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4.1)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4.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响应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4.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响应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4.1.1)(4.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响应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响应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响应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响应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响应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4.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4.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响应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5.1)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5.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响应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5.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响应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5.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5.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5.3)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响应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6.1)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6.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6.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6.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6.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3)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响应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7)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的书面声明。 9)响应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29日至2020年11月5日(询价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7#、8#电梯)。 方式:上门报名:即供应商直接到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询价文件(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报名文件需加盖公章) 邮寄报名:即投标人用邮寄方式购买询价文件。未报名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收。(将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发送到我司邮箱fjys10@163.com)。 售价:询价文件售价为0元/本。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7#、8#电梯) 五、开启时间:2020年11月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7#、8#电梯)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缴纳报名费账号: 开户名: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服务中心支行 帐 号:9040210030010000001362 邮 箱:fjys10@163.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莆田市 联系方式:林老师151059322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 联系方式:小陈 18505940002/0594227898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小吴/电话:0594-2278989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9日 2020年10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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