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丹东市实验小学新区分校餐桌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丹东市实验小学新区分校餐桌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丹东市实验小学新区分校餐桌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THW-20201048 项目名称:丹东市实验小学新区分校餐桌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02,600.00元 最高限价:102,600.00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丹东市实验小学新区分校餐桌采购项目,主要内容:餐桌(餐椅连体)*80套,规格为1200*1400*740mm。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承担类似项目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企业财务状况及信誉优良; (2)投标人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官方网站 )。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16日至2020年10月20日(询价通知书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98号汇友大厦B座403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300元/本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98号汇友大厦B座403室) 六、开启 时间:2020年10月2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98号汇友大厦B座403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须提供上述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原件返还,复印件留存。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丹东市实验小学新区分校 地址: 丹东市新区14-05号 联系方式:15842591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98号汇友大厦B座403室 联系方式:0415-6196667 邮箱地址:lnth6667@163.com 开户行:丹东银行运兴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11512000001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冬雪 电 话:0415-6196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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