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平山县平山镇新安村街道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平山县平山镇新安村街道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平山县平山镇新安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山县平山镇新安村街道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新安村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计划工期:45天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3.2、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经营范围包含市政工程); 3.3、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按投标报名的时间先后顺序,只接受一家单位的申请;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2套至河北山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山县建设北大街9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网站截图;(查询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应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授权人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 4.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3月31日至2020年4月7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分,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地点:河北山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山县建设北大街9号)。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4月21日上午9:30分,地点为河北山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山县平山镇新安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山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安村 地 址:平山县建设北大街9号 联 系 人: 郝主任 联 系 人: 刘工 电 话:13582368177 电 话:0311-82913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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