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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房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0年02月12日 福建省莆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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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主委托招标网代为征集供应商的项目。招标网会将经过审核的供应商提交给业主选择。
  • 报名免费咨询电话:400-633-1888
公告标题:集装箱房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莆田某单位委托,对集装箱房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材料。

1.项目编号:闽一十[2020]采购02001 

2.招标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服务)名称

技术规格

最高限价

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

1-1

集装箱房采购项目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623.85万元

120000元

中标价10%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时间

中标后30天内

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45 日历天内安装完毕并验收结束。每延误一日,中标人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支付给采购人。

交货地点

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具体地址由采购人指定)

3.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3.1公告时间2020年2月12日至2020年3月3日。

3.2招标报名时间:2020年2月12日至2020年3月3日(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以下同)

3.3招标答疑时间:2020年2月21日上午10:00时

3.4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3月4日上午10:00时

4.地点安排:

(1)投标咨询、报名及来往信函地点: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三迪公馆1104;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五十四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供应商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3)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三迪国际公馆1104,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5.投标报名方式及标书费:

1)上门报名:即供应商直接到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需带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邮寄方式报名:即投标人先将标书费和邮购费转账或电汇到指定账户,再将转账或电汇的银行回单、报名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手机、E-mail、报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传真至我司,我司再将招标文件通过快递和发电子邮件方式寄给报名人。

3)招标文件售价为100元/本(含电子文档),本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招标答疑截止之前,以书面形式(现场提交)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7.资格标准: 

1)经工商批准具有三年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等合法的投标人。

2)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合格有效且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3)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需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书面说明或承诺,无提供者视为无效投标。

5)财务状况报告:

5.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5.1.1成立年限满3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招标公告截止前经审计的前三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6)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6.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6.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6.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6.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7.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7.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7.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 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9)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且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8、投标人对本次投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招标答疑截止之前,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9. 以上如有变更,我司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网上发布,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三迪国际公馆1104    

电话\传真:0594-2278989 /18505940007

联系人:小吴      

公司邮箱:fjys10@163.com

温馨提示

以上信息是由招标网会员发布,我们不能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请各位务必在交易前进一步核实,招标网对此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如果信息中存在不实信息、侵犯他人、违法犯罪等内容,请拨打400-633-1888进行投诉,感谢您的支持!

备注:联系我时,请说招标网上看到的,谢谢!

公司基本信息

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企业已认证

查看认证档案

公司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

经营范围:工程招标代理;采购代理;招投标信息咨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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