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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防监控系统集成服务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2019年12月12日 福建省莆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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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安防监控系统集成服务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受(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栖梧村民委员会)委托,(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闽一十[2019]采购1106、安防监控系统集成服务采购项目)组织询价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项目编号:闽一十[2019]采购1106

项目名称:安防监控系统集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

品目号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1-1

安防监控采购

一批

详见技术参数要求

¥150000.00元

预算合计

¥150000.00元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其他。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询价文件所述货物、服务,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制造商或供货商可成为合格的响应供应商。

2)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且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3)投标代表必须经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响应供应商需自行对其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书面说明或承诺,无提供者视为无效投标。

5)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5.1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5.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响应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5.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响应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询价文件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响应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响应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响应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响应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响应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6)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6.1、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6.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响应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6.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响应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6.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6.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6.3、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响应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7.1、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7.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7.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7.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7.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7.3、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响应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8)响应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9)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响应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 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评标委员会对响应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响应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人后,如发现响应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中标人中标资格并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19年12月12日至2019年12月20日。

  6.2地点、方式:上门报名:即供应商直接到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询价文件(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报名文件需加盖公章)

7、采购文件售价:询价文件售价为100元/本(含电子文档), 本文件售后不退。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9年12月12日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0日。

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9年12月23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三迪公馆1104(7#、8#电梯)),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报价公开时间及地点:2019年12月23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三迪公馆1104(7#、8#电梯)。

11、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无
12、公告期限(不少于3个工作日):2019年12月12 日至2019年12月20日。

13、本项目采购人: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栖梧村民委员会
    地址: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栖梧村

    联系人姓名:吴女士

    联系电话:18206020689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三迪国际公馆1104

    项目联系人:小吴

    联系电话:0594-2278989/18505940007

    开户名: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服务中心支行

账  号:9040210030010000001362

 

采购人: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栖梧村民委员会    代理机构: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9年1212日              发布日期:2019年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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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是由招标网会员发布,我们不能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请各位务必在交易前进一步核实,招标网对此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如果信息中存在不实信息、侵犯他人、违法犯罪等内容,请拨打400-633-1888进行投诉,感谢您的支持!

备注:联系我时,请说招标网上看到的,谢谢!

公司基本信息

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企业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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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

经营范围:工程招标代理;采购代理;招投标信息咨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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