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平台
中招APP下载
招标网 > 用户发布 > 招标公告 > 青岛海湾索尔维化工有限公司 工业级视频监控系统设备

青岛海湾索尔维化工有限公司 工业级视频监控系统设备

2019年10月08日 山东省青岛市
收藏
举报
  • 报名截止
  • 业主委托招标网代为征集供应商的项目。招标网会将经过审核的供应商提交给业主选择。
  • 报名免费咨询电话:400-633-1888
 
 
 
青岛海湾索尔维化工有限公司
工业级视频监控系统设备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HWSEW2019092601
 
 
 
采购人:青岛海湾索尔维化工有限公司
 
    
日    期: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
第三章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9
第四章  采购需求……….11
第五章  评标办法……….30
第六章  投标人须知……….32
第七章  开标、评标、定标……….41
第八章  纪律要求………49
第九章  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50
第十章  投标文件格式……….5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青岛海湾索尔维化工有限公司工业级视频监控系统现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HWSEW2019092601
2.项目名称:工业级视频监控系统
3.采购需求:
(1)工业级视频监控系统设备和器材1批
 (2)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为 45万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4.2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4.3工商注册资金500万(含500万)及以上。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时间期限:自2019年10月8日起至2019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
5.2地点:青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贯路899号
5.3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6.期限
期限为10个日历日。
7.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7.1时间:2019年10月12日8时30分起至12时00分止。
7.2地点:青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贯路899号。
8.联系方式
8.1采 购 人:青岛海湾索尔维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贯路899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张恺                       
电    话:17362253292                           
2019年9月27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采购人
青岛海湾索尔维化工有限公司
2
项目名称
工业级视频监控系统
3
分包情况
本项目不分包
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5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历天。
6
踏勘现场
√ 不组织,自行踏勘
□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地点:               
7
履约保证金
□ 不需要
□需要,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  5   %(履约保证金须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8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9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的时间
从更正公告通知发布时间开始24小时内
10
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10月12日12时00分
1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允许。要求: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方案,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12
投标报价的范围
含税全包价,包括产品的设计、制作、包装、保险、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验收、保修等一切费用(即交钥匙工程)。
13
投标报价的次数
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不得更改报价,投标人只有一次报价的机会。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
14
投标文件编制装订
1.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分别胶装成册,共两册。
2.封面设置。投标文件封面设置包括: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全称和投标文件完成时间。投标人全称填写“×××公司”。
3.投标文件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者资料不得缺少或者留空,投标文件不得加行、涂改、插字或者删除。
4.投标文件正文用白色A4复印纸双面打印,并编制目录,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页码从目录编起,标注于页面底部居中位置;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图纸、图片等非文本形式的内容,可以不标注页码,应将这些材料放置在技术文件中,折叠成A4纸面大小,左、下侧对齐,左侧胶装成册。
15
投标文件签署和盖章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处,均须本人用黑色签字笔签署(包括姓和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得用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2.被授权代表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人授权委托书。
3. “投标函”、“法人授权委托书”和“采购诚信承诺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包括印章、公章等)均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
16
投标文件份数及要求
投标文件应按包分别进行编制:
1.投标文件正本 壹份,副本贰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当清楚地标记“正本”或者“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电子版投标文件壹套: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格式:PDF格式;介质:“U”盘或者光盘。
17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
1.一个包(或者未分包项目)二个密封件,分别是: 技术文件密封件商务文件密封件(包括电子版投标文件)
注:一个密封件确实无法密封的,可分开密封;
2.密封件封套上标明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以及包、投标人名称等,在所有封签处标注“请勿在2019年10月12日13时30分之前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示并提交,不允许放在密封件中。
18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时间:2019年10月12日08时30分起至12时00分止。
地点:青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贯路899号。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
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议的,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19
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10月12日13时30分。
地点:青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贯路899号。
20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最低评标价法
2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确定一个中标人。
□ 否,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数:     
22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除投标人需收回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中的证明材料原件(如营业执照、合同、相关资质证书等)外,其他文件概不退还。
23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23.1
定义
原件: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
书面形式: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件、传真、信函、电传、电报、电子邮件、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3.2
分包和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 不允许
□ 允许,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第三章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
1.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目录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提供形式
备注
1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合法经营权的凭证(如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等)
√复印件
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下同)
2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十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
√原件 
 
3
采购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十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9)
√原件 
 
4
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复印件
 
5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复印件
 
6
相应的人员资格证书
√复印件
 
7
青岛市化工行业厂区工业级视频监控同业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等)
√复印件
 
8
评标办法中评分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复印件
 
备注:
1) 开标时,投标人 必须 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1、2、3、4、5 项,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视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2)要求提交的证明材料可以是复印件的,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3)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参加政府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其他规定
2.1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字迹、印章要清晰。
2.2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逾期拒绝接收。
2.3投标人需收回的证明材料(如合同书、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等)待评审完毕后退还。不需收回的证明材料原件和投标文件一起不予退还,需收回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页数过多时,可以提供证明材料的主要条款页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应当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2.4营业执照等原件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原件。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说明
1.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1.2货物必须为合格产品,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中标人供货时应当提供有关货物的合格证明材料等。
1.3投标人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后,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者故障负责。所投产品应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应有检测报告等详细资料。
2.以下“产品技术规格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根据这些基本要求必须配置制造厂商的成熟的、新型的主流设备和软件版本,并根据技术规格书的要求作出性能、价格比最好的报价。整个系统应经过工厂测试,只要接上电源和输入信号即可实现其全部功能。
二.招标产品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
 
序号
设备器材名称
         主要技术指标和要求
数量
1
存储服务器(网络视频录像机)
1)路网络视频输入≥128:
2)网络视频接入带宽≥512Mbps:
3)16个SATA接口,1个eSATA接口;
4) 至少支持RAID 0、RAID 1、RAID5、RAID 6、RAID 10、RAID 50、RAID 60功能,支持一键创建RAID;
5) 需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厂商(厂商须为被检测产品的生产厂商)公章。
6) ★ 须符合有关标准协议须技术承诺在没有其它任何附加附带条件和前提下与厂区现有厂区生产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平台互联互通无缝对接(投标人投标时出具技术承诺函,格式自拟)。
1台
2
存储硬盘
NVR监控级6T /ST6000V
16块
3
1080P红外网络球型摄像机及电源和支架
1)逐行扫描200万像素CMOS图像传感器;
2)焦距范围:5.2~114.4mm。
3)包含配套电源和壁装或吊装(依据现场安装条件)支架。
3套
4
1080P高清红外宽动态电动变焦低照度筒型网络摄像机
1)200 万像素 CMOS传感器,逐行扫描;
2)采用大功率车规红外灯,支持智能红外技术,红外强度可自动调节;智能红外补光距离≥30m;
3)2.8-12mm电动变焦镜头;
4)数字宽动态≥100db;
5)铸铝+塑胶材质;IP66防护等级;
6)最低照度≤0.001lux (F1.6,AGC ON,彩色)
0lux (开启红外);
7) ★ 须符合 支持 有关标准协议须技术承诺在没有其它任何附加附带条件和前提下与厂区现有生产视频监控系统互联互通无缝对接(投标人投标时出具技术承诺函,格式自拟)。
8) 需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完整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0个
5
1080P高清红外宽动态超低照度筒型网络摄像机
1) 200万像素CMOS图像传感器
2)最低照度检验:彩色:≤0.0005 lx;黑白:≤0.0001 lx
3)本级存储功能:具有本机存储功能的摄像机存储实时视频图像时间应不小于3h;
4)宽动态≥120dB;2D3D降噪;
5)4.0mm、6.0mm、8.0mm、12.0mm镜头依据现场场景选定;
6)DC12V±25%、PoE(IEEE802.3af);
7)铸铝+塑胶材质;IP66防护等级;
8)★ 须符合 支持 有关标准协议须技术承诺在没有其它任何条件和前提下与厂区现有生产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平台无缝对接互联互通(投标人投标时出具技术承诺函,格式自拟)。
9) 需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完整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0个
6
电源适配器
IPC系列 DC12V/25W电源适配器
50个
7
综合显示控制单元
1)9路高清解码综合显示控制单元;9个DVI视频输出接)口;
2)不低于36路1080P/81路720P/144路D1解码能力。
1台
8
▲55英寸拼接显示单元
1)亮度:≥700cd/m2;
2)对比度:4000:1,响应时间:8ms;
3)点距:0.53025mm(H) x 0.53025mm(V);
4)双边物理拼缝隙≤3..5mm;
5)输入接口:HDMI/DVI/VGA/BNC×1;
6)环通输出接口:BNC×1;
7)控制接口:RS232(RJ45接口1入2出)、ISPTOOL(RJ45接口×1);
8)机身尺寸:1020.02mm(W)×574.61mm(H);
9)内置视频墙功能、可分屏、任意相邻屏幕拼接、智能温控等功能;
10)支持场频变更;
11)支持画面冻结;
12)支持自动待机;
13)支持像素缺陷检查;
14)支持色域覆盖;
1 5)漏光实验≤0.6cd/㎡;
16)具备3D数字梳妆滤波和3D数字图像消除移动噪点和降噪技术,有效过滤和消除噪点;
17)具备自动温控系统,实时调整风扇转速,降低整机温度,提高整机可靠性,确保长时间稳定运行;
18)具备内置拼接功能具有强大视频处理能力的工业级控制主板,输出高品质的震撼视频画面;
19)具备任意通道15x15屏以内的强大拼接处理能力;
20)内置框架效果,拼接后图像更加完美且无失真;
21)信号处理全硬件化,纯硬件设计,启动时间小于5S,运行更加稳定可靠;
22)无需CPU及操作系统支持,不会出现系统崩溃,无病毒感染风险;
23)无拨码地址结构,菜单内更改行列地址,方便直观。
软件调取随机码功能,设置拼接行列地址,更加方便直观;
24)支持虚拟LED条屏功能,背景黑色、白色、透明可调,字体大小及颜色可调;
25)具备丰富的视频输入接口,VGA、DVI、HDMI、复合视频等等;
26)全金属外壳,防静电、防磁场、防强电场干扰;
27)  需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完整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块
9
拼接控制器
1)采用最新FPGA阵列处理构架,全硬件设计无操作系统;
2)多总线并行处理机制,保证所有输入视频进行全实时处理,图像无延迟无丢帧。
3) 12路高清输出,8路高清输入、4路VGA输入。
4)可实现全屏/分屏,无需矩阵可实现任意拼接,有画中画、画外画平铺、窗口叠加、窗口漫游、窗口透视,窗口缩放和位移,底图显示,全屏或非全屏显示可以开8个窗口或者单屏显示时,每个单屏可以开一个窗,可以任意调整其长宽比,
5)多种控制方式:RS232串口、以太网远程控制以及矩阵实现控制联动。
1台
10
大屏拼接框架支架和柜体
根据现场房间尺寸(55英寸3*4组合)定制,框架式结构,拼装,表面经酸洗磷化后静电喷塑,采用1.0-2.5mm冷轧钢板制作,颜色黑色,底部柜体按800-900可调。
1套
11
网络高清光端机接收机
一路千兆光口1路千兆电口
4台
12
网络高清光端机发射机
一路千兆光口8路百兆电口
4台
13
分支光纤
室外单模8芯\GYXY-8B
500米
14
光纤终端盒
4口\含耦合器\光纤熔接\3M电信级跳线
4套
15
主支电源线
国标RVV2*1.5
1500米
16
分支电源线
国标RVV2*1.0
3000米
17
数据线(超五类线)
UTP5e\国标双绞线裸铜线径为0.5mm2
15箱
18
分线箱
304不锈钢\300*400*180\板材壁厚≧1mm
15套
19
8口网络千兆交换机
MAGIC-S2G/ 8口10/100/1000M自适应
12台
20
镀锌钢管
国标钢管D25
1500米
21
PVC穿线管
国标D25
3000米
22
直接和弯头
国标D25
300个
23
辅料
本清单设备连接国标接插件和设备器材安装用国标辅材辅料等
1套
说明:投标人应按“所列招标产品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列表货物要求配置制造厂商成熟的、全新的、新型的行业主流设备和软件版本,系统设备只要接上电源和输入信号即可进行调试联调且实现其全部功能。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即与本项目设备的硬件、软件、软件组态、集成、技术服务及有关安装附件、配件、连接线缆、接插件、安装、调试、联调、验收、直至投运,投标人对以上各个环节负有完全责任,且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后期项目实施中变更或追加报价(即中标报价为全包费用价格)。
 
招标人允许偏离范围或者幅度如下:
序号
技术指标
允许偏离范围或者幅度
备注
1
/
/
 
2
/
/
 
三.商务条件
★3.1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2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3.2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3.3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首付款,供货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正常运行15天后,支付合同金额的65%,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3.4验收
3.4.1货物运抵现场后,招标人将对货物数量、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和规格或者两者都与合同不符,招标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
3.4.2货物由中标人进行安装调试,完毕后,招标人应对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性能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安装完毕7日后,证明货物以及安装质量无任何问题,由招标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3.5质量保证期
3.5.1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国家主管部门或者行业标准对货物本身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并在合同中约定,投标人亦可提报更长的质保期。
3.5.2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中标人应立即免费维修或者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者部件,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以及性能要求。如果中标人在收到通知后5天内没有弥补缺陷,招标人可自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的权利。
3.5.3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者故障负责。
3.6售后服务
★3.6.1中标人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应保证每季度至少一次上门回访、检修。
3.6.2★中标人须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以确保考试期间设备正常运行。在接招标人通知2小时做出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8小时内维修完毕,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好的要免费提供备品(机)备件;以确保省级人事考试期间设备安全正常进行。
3.6.3中标人免费为招标人提供中文操作手册并培训操作人员,其中包括讲解产品的结构以及原理、产品的使用以及维护保养,直至操作人员能够独立的操作使用。
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
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第五章  评标办法
1.相关要求
1.1当投标人未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支持资料时,其技术部分得0分。
1.2技术汇总得分的计算方法:评标委员会成员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1.3当投标人所投设备功能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同,但其表述不同时不扣分。
1.4“同类同业项目”是指投标人已经完成的与本次采购要求相同或者类同的货物,并且签订合同一方必须是投标人,以相同或者类同部分的合同金额为准。
1.5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
2.评分标准
2.1评分因素以及分值
评分因素
商务部分
技术部分
政策加分
总分
分值比重
50分
50分
100分
2.2商务部分
评分因素
分数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35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或者最终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它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或者最终价格)×35。
企业业绩
10分
自2013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青岛市化工行业厂区视频监控类项目:合同项目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每项得2分;合同项目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每项得3分。
售后服务
机构
3分
青岛地区注册或设有分支机构的得3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或在青岛具有常驻售后服务机构的得1分(提供包含维修营业范围的售后维修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双方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质保期
2分
在满足招标文件质保期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得1分,满分2分(以商务响应表中的质保期为准)。
2.3技术部分
分数
评分标准
响应情况
15分
基础分为10分。
优于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每有1项加1分,最高加5分;对非实质性要求,每出现1条正偏离,加0.5分,最高加2分,(以上两项最高加5分)。
每出现1条负偏离,扣除基础分2分,出现5条及以上负偏离的,响应情况项不得分。
质量性能
20分
产品的市场占有率高、品牌信誉度好,得10-1分;产品的性能先进、技术成熟,得5-1分;产品的配备备件和备选配件价格低,得5-1分。
技术措施
10分
有完善的供货组织方案、产品安装和调试的主要技术保证措施,得3-1分;有完善的人员培训计划和应用技术支持,得2-1分。本招标项目技术人员配置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中级及以上的2名(及以上)的投标人得分5分(提供常驻地行政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或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原件,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售后服务
方案
5分
服务响应时间,得2-1分(提供常驻地行政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或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原件,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有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质量保证期内产品维护措施,得3-1分。
 
 
 
 
 
 
 
 
第六章  投标人须知
1.招标依据以及原则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1.4《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1.5《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
1.6《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1.7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
2.合格的投标人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且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
2.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2.4.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4.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4.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2.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4.6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规定。
2.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2.6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不得为所代理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咨询。
2.7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即为合格投标人,具有参与公开招标的资格。
3.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投标有效期以及投标费用
4.1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如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4.2计量单位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为“元”。
4.3时间单位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
4.4投标有效期
4.4.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
4.4.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投标人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4.4.3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4.5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
5.踏勘现场
5.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
5.3投标人经过采购人允许,可以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投标人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它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6.询问
6.1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6.2询问及答复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电话、面谈等口头方式。
7.偏离
采购人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8.履约担保
8.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除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8.2中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9.招标文件
9.1招标文件的组成
9.1.1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以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招标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
(4)采购需求;
(5)评标办法;
(6)投标人须知;
(7)开标、评标、定标;
(8)纪律和监督;
(9)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10)投标文件格式;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9.1.2根据本章第10.2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9.1.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9.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9.2.1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9.2.2投标人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残缺、遗漏或者不清楚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电子信箱,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负。同时,投标人有义务对招标文件的准确性进行复核,如发现有任何错误(打印的错误、逻辑的错误)或者前后矛盾的,应在规定提交答疑的时间内提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
9.2.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9.2.4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者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在规定时间未一次性提出或者对已澄清的条款再提异议者,即视为同意和接受相关条款。
9.3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做出实质性响应。
10.2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以及电子版投标文件组成:
10.3商务文件
10.3.1投标函;
10.3.2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3.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0.3.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0.3.5投标报价:
(1)报价一览表。
(2)分项报价明细表。
(3)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材料。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有关报价进一步说明或者证明其报价的文件和材料等。
10.3.6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10.3.7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
10.3.8采购诚信承诺书;
10.3.9招标文件商务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0.3.10投标人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10.4技术文件
10.4.1货物清单(包括产品彩页);
10.4.2技术响应表;
10.4.3选配件、专用耗材、售后服务优惠表(若有);
10.4.4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以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10.4.5货物合格证明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
(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技术(印刷体)支持资料,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或代理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者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2)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主要包括内容:
(2.1)技术方案;
(2.2)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若是环保、节能产品须详细描述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保证所供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
(2.3)保证货物在质保期内正常、连续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以及其货源地与价格;
(2.4)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以及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与服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并按照招标文件中技术响应表和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如实填写具体响应的参数以及要求。采购人只接受相同或者优于技术条款中所规定的技术要求以及制造标准。
(2.5)当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以及货物备品备件的互换性标准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等不一致时,应以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等为准。
(3)投标人在详细阐述货物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说明时,应注意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的工艺、材料、货物标准和参照品牌以及文字说明。
(4)如果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非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者技术方案时,应书面征得其同意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后,方可使用。
(5)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货物和服务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投标人须全部承担。
10.4.6招标文件技术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0.4.7投标人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10.5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10.5.1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的要求。
10.5.2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为技术文件、商务文件要求的内容。
10.5.3电子版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均不退回。
11.投标报价
11.1投标报价的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投标人应对所投包中的货物进行报价,对每一包货物的报价必须全部报齐。
11.3投标报价的次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投标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
11.5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署。
11.6投标人须按照附件格式表中的各单项明细逐项填写,以方便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
11.7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1.8唱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只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报价进行唱标。
11.9投标人的中标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不得出现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
11.10采购人不接受未经中国海关报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货物报价。
11.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2.投标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
12.1投标文件应按所投包分别进行编制。
12.2投标文件编制装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投标文件签署和盖章: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4投标人可对供货现场以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12.5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当如实在技术响应表和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中填写响应情况。
12.6投标文件份数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文件的递交
14.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4.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4.3.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14.3.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14.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不论招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还。
15.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5.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5.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照本招标文件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盖章和递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修改投标文件”或者“撤回投标”字样。
15.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撤回全部或者部分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7.质疑
17.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7.2质疑书内容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7.2.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17.2.2具体的质疑事项、证据以及法律、法规依据;
17.2.3提出质疑的日期。
17.3质疑书应当署名,一式叁份。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7.4除书面形式外,其他任何方式的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不予接受和回复。
17.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书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7.6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投诉。
18.投诉
18.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20号令)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号)文件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投诉。
18.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
18.2.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8.2.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18.2.3投诉书内容符合财政部《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处理办法》(第20号令)规定;
18.2.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18.2.5属于本财政部门管辖;
18.2.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18.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8.3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18.4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8.4.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18.4.2具体的投诉事宜以及事实依据;
18.4.3质疑书和质疑答复情况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18.4.4提起投诉的日期。
18.5投诉书应当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18.6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向同级监管部门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18.7投诉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提起的投诉,采购人或监管部门不予受理。
19.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七章  开标、评标、定标
1.开标程序
1.1宣布开标纪律;
1.2宣布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1.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及签到顺序;
1.4投标人相互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1.5开启投标文件,按照签到顺序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内容,并记录在案;
1.6开标结束。
2.开标
2.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邀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参加,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应签名报到。
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议的,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2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互相检查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采购人并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认为某个或者某些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的,应当面提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记录,相关各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无异议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开启符合密封规定的投标文件。
若相关各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有异议的,报评标委员会处理,在处理决定未作出之前有异议各方的投标文件均不得开启;处理决定认为投标文件符合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各方均应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不影响处理决定的执行;处理决定认为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按照投标无效处理。处理决定公布后,由采购人代表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开启符合密封规定的投标文件。
按照上述规定开启投标文件后,投标人再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提出异议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3由采购人代表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唱标。
唱标人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并不得拒绝任何符合要求的投标报价。投标人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者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4开标和唱标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开标记录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签字确认,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存档备查。
2.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6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3.评标委员会
3.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组织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标。
3.2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3.3评标委员会具有依据招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并且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3.4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3.4.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3.4.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4.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3.4.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3.4.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3.6评标委员会的义务:
3.6.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3.6.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3.6.3严格遵守评标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标情况;
3.6.4发现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3.6.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6.6编写评标报告;
3.6.7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3.6.8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3.6.9配合监管部门处理投诉;
4.评标程序
4.1宣布评标纪律以及回避提示;
4.2组织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
4.3资格性审查;
4.4符合性审查;
4.5技术和商务评审;
4.6澄清有关问题;
4.7比较与评价;
4.8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4.9编写评标报告;
4.10宣布评标结果。
5.评标
5.1资格性审查
5.2.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5.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核实投标人提供的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山东及信用青岛查询管网截图,对有违法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其投标无效;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无效。
5.2.3在资格性审查时,对属于不合格投标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提出不合格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说明,由投标人签字确认。投标人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做出的不合格判定。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5.3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在符合性审查时,对属于不合格投标人或者投标无效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说明,投标人签字确认。投标人签字确认后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投标人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做出的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裁定。
5.4技术和商务评审
5.4.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人所投货物和服务的规格、质量、数量以及服务等技术要求和参数,进行技术部分的评审,并记录实质性响应、技术偏离等事项。
5.4.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人业绩、政策性加分、价格扣除等事项,进行商务部分评审,并记录相关事项。
5.4.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技术部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独立打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逐项打分,对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公正评分。
6.澄清有关问题
6.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采取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2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评标委员会有权确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6.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7.定标
7.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的,中标候选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7.2本次招标评标办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7.4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7.5对于可以投多个包,但只能中标1个包且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若2个及2个以上包的综合得分排名均第一的,由投标人自行选择其中1个包中标;该投标人不再参与其他包的综合得分排名,剩余包其他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排名依次递进,按新的排名和前述规定确定中标人,以此类推。
根据前项规定,导致各包参与综合得分排名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评委会认为不足以构成竞争的有权对该包予以废标。
7.6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7.7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
7.8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8.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都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9.投标无效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9.1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9.2对“★”条款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或者发生负偏离的;
9.3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发生偏离的;
9.5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没有分项报价、拒绝报价、有多个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选择性报价、附有条件的报价或者拒绝修正报价的;
9.6投标文件正副本未区分或者内容严重不一致的;
9.8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9.9投标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
9.10评标委员会2/3及以上成员认定投标方案技术含量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9.11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人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承诺的;
9.1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签署、盖章、装订的;
9.13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条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未提交、提交不齐全或者复印件未装订于投标文件中的;
9.14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可以为复印件的,复印件未加盖单位公章的;
9.1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1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0.废标
1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0.1.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10.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0.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人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10.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0.1.5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10.2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11.特殊情况处置程序
11.1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
11.1.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出现评审委员临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委员数量不符合法定标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充评审委员,继续组织评审。如无法及时补齐,则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招标文件和所有投标文件,择期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11.2记名投票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11.3延期开标
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开标时间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提前通知各投标人。
12.违法违规情形
1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2.1.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2.1.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12.1.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12.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12.1.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1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出具违法违规认定意见并作投标无效处理:
12.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2.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2.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2.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2.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2.2.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3.违规处理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人及采购人本系统单位的采购活动:
13.1提供虚假投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13.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13.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3.4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3.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的;
13.6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并带有明显故意行为的;
13.7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13.8不按照规定程序以及正常途径质疑、投诉,采用匿名信、匿名电话、发短信息等手段,威胁、恫吓、辱骂、恶意中伤其他相关当事人的;
13.9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章  纪律要求
1.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应当按照行政企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在编制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确定采购需求、组织采购活动、履约验收、答复询问质疑、配合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等重点环节加强内部控制管理。
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二)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法律规定允许澄清或说明的情形除外;
(三)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五)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确定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第九章  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1.签订合同
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2签订的合同原则以本章第4条的规定为基础,并根据评标、答疑情况进行修改补充,但该款并不限制采购人以其他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利。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经济合同的一部分,且具有法律效力。中标人应严格履行经济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法处理。
1.4有关法规或者招标文件明确不允许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不得分包履行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招标文件明确允许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当中标人放弃中标结果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从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但应符合相关规定;否则采购人应重新组织招标。
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2.追加合同金额
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并且在签订合同后1年内,经采购人批准后,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20%,否则采购人应重新组织招标。
采购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责任。
3.货物质量与验收
3.1招标文件中的货物按照国标、部标、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的技术要求制造。货到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对货物进行验收(以《项目验收报告单》为准)。如对货物质量有争议,采购人可委托国家认定的相关部门对货物进行质量检验,并以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并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
3.2货物制造完毕经出厂检验合格后方能发货,并提供货物合格证书。
3.3货物的表面涂漆颜色: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商定。
3.4货物包装按照国标、部标以及有关标准执行。
4.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签 订 地:                         
甲方(采购人):                     
住所地:                            
乙方(中标人):                     
住 所 地:                          
乙方于20          日参加了  (采购代理机构) 组织的“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乙方为  (包及包名称) 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
第一条  货物条款
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货物
货物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
单价
数量
小 计
 
 
 
 
 
 
 
 
 
 
 
 
 
 
 
合     计
 
注:如上述表格不适用相关货物的,具体品牌、数量、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质保期等可用附件形式列明,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
第二条  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该价款包括了货物及与之配套的设计、制造、正版软件、检验、包装、运输、保险、税费以及安装、组织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提供等)、质保期服务等全部价款,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
第三条   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货物原产地:         
2.货物的质量要求:
……
3.货物的技术标准:
……
第四条  交货
1.交货日期: 
2.交货地点:
……
第五条  包装、装运及运输
1.乙方负责包装、装运和运输,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装运和运输造成货物有任何损坏均由乙方负责。
2.包装费、运费及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金额内。
……
第六条  货款支付
1.货物运到交货地点,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由甲方负责办理货款支付手续。
2.属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期限,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资金支付申请,同级财政部门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将货款直接支付至乙方账户。
3.付款方式 
……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大写)            (¥         ) 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3.履约保证金在货物交付验收合格     月无质量问题后,填写《青岛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表》、《青岛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和资金往来收款收据交监督部门审核后20个工作日内退还。
……
第八条  售后服务及承诺
1.乙方有完善的服务体系,有能力提供持续的、本地化售后服务。
2.乙方负责系统安装和调试以及操作人员培训,并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使操作人员能独立进行管理、操作、维护和故障处理等工作,做好相关记录及技术文档收集整理,待验收合格后移交给甲方。
3.供货及服务范围:乙方负责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免费培训、售后服务。
……
第九条  验收
1.货物运抵现场后,采购人将对货物数量、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和规格或者两者都与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
2.开箱检查设备外观,如有损伤或质量缺陷,乙方应及时更换。
3.依据合同设备清单,对设备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质保书等必备附件进行检查。
4.货物由中标人进行安装,完毕后,采购人应对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性能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安装调试完毕    日内,证明货物以及安装质量无任何问题,甲乙双方共同确认设备正常运行后,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
第十条  知识产权
1.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者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或者其他相关资料、软件等由甲方永久免费使用。
……
第十一条  甲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
3.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
第十二条  乙方责任
1.保证所供货物均为投标文件承诺的货物,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保证其全部部件为全新的未使用的且符合相关质量要求。
2.保证货物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对货物及系统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
3.保证其所供货物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意一方无故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当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付货物时,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0.5‰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甲方决定终止履行合同的,乙方应按照第1款的规定赔偿甲方违约金。
3.乙方所供货物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以及甲方收货后,发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不能使用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支付甲方所受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其赔偿。
4.在质保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否则甲方有权另请单位解决,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扣除相关费用,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5.甲乙双方违背其他合同条款,违约方赔偿对方损失。
……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况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终止履行合同的,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
第十五条  保密
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甲方的工作秘密(包括相关业务信息),不得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双方以外的其他方(包括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乙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
……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除招标文件规定且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包履行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2.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最后一方签字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二份,市财政局一份,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一份。
……
第十八条  本合同附件
1.中标通知书;
2.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
3.乙方投标文件;
4.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材料);
……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十章  投标文件格式
 
 


 

【正(副)本】
 
 
投标文件
 
包:第  包
 
 
 
 
商务部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全称(盖公章):
二〇   年  月  日

商务文件目录
 
1、投标函(见附件1);
2、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附件2);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附件3);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4);
5、报价一览表(见附件5);
6、分项报价明细表(见附件6);
7、营业执照、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8、投标人情况介绍(主要产品、技术力量、生产规模、经营业绩等);
9、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见附件7);
10、类似成功案例业绩证明(投标人同类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复印件)
11、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见附件8);
12、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见附件9);
13、招标文件商务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4、招标文件其它规定或者投标人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文件和说明。
 
 
 

附件1:
投标函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姓名)(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 (招标项目名称)(编号为                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以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5、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 90日历日。
6.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附件2: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方在参加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方被公开披露或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有:                           ,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备注:投标人没有被公开披露或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注明“无”即可。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公章)
                                                    日

附件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    (姓名、职务或者职称)为我公司本次              项目的授权代表,代表我方办理本次投标、签约等相关事宜,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
在我方未发出撤销授权委托书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委托书于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法人代表身份证以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代表姓名:             性 别:              年 龄:
单  位:                     部 门:              职 务: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5:                          
报价一览表
 
投标包:第      包                             包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含税总报价(元)
1
 
 
 
 
 
总计
小写:
大写:
注: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的:投标人报价中无需考虑此费用。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月    

附件6:
分项报价明细表
投标包:第      包                             包名称: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产地
规格型号
单 价(元)
数量及单位
合计(元)
1
 
 
 
 
 
 
 
2
 
 
 
 
 
 
 
3
 
 
 
 
 
 
 
 
……
 
 
 
 
 
 
合计总报价(元)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月    
 
 
 
 

附件7:
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投标包:第      包                             包名称:             
采购单位名称
设备或项目名称
采购数量
单价
合同
金额
(万元)
附件页码
中标通知书
合同
验收
报告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月    

附件8: 
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
 
投标包:第      包                             包名称:             
项目
招标文件要求
是否
响应
投标人的承诺或者说明
售后服务保障要求
 
 
 
备品备件以及耗材等要求
 
 
 
质保期
 
 
 
交货时间以及地点
 
 
 
付款条件
 
 
 
政策性加分条件
 
 
 
质量管理、企业信用要求
 
 
 
能力或者业绩要求
 
 
 
……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月    

附件9:     
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我公司                (投标人名称)已详细阅读了              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做出郑重承诺如下:
一、诚信投标,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投标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弄虚作假;
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投标人,不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向评标委员会、采购人提供利益以牟取中标。
三、若中标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采购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采购人及政府采购等处罚;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正(副)本】
 
 
投标文件
 
包:第  包 
 
 
技术部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全称(盖公章):
二〇   年  月  日
 
 
技术文件目录
 
1、项目总体架构以及技术解决方案;
2、货物清单(见附件13);
3、原厂出厂配置表;
4、技术响应表(见附件14)以及产品彩页等图片介绍资料;
5、选配件、专用耗材、售后服务优惠表(若有)(见附件15);
6、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以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若有)(见附件16); 
7、保证供货周期的组织方案以及人力资源安排;
8、投标人在青岛市的售后服务维修机构数量以及分布情况;
9、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10、招标文件技术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1、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附件13:
货物清单
 
投标包:第      包                             包名称:                      
序号
设备名称
品牌
产地
规格
型号
性能以及指标
1
 
 
 
 
 
2
 
 
 
 
 
3
 
 
 
 
 
4
 
 
 
 
 
5
 
 
 
 
 
6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月    

附件14:  
技术响应表
投标包:第      包                             包名称: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
偏离情况
1
 
 
 
2
 
 
 
3
 
 
 
4
 
 
 
5
 
 
 
6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设备的性能指标、对照招标文件技术指标要求,如实逐条一一对应填写响应情况,如有未响应技术指标,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其为负偏离;
2、请投标人在“偏离情况”一栏详细描述存在正偏离或负偏离技术指标,并标明偏离情况;
3、招标文件技术指标未做要求的,不视为正偏离。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月    

附件15:
选配件、专用耗材、售后服务优惠表(若有)
 
投标包:第      包                             包名称:                     
序号
优惠内容
适用机型
单价
备     注
1
 
 
 
 
2
 
 
 
 
3
 
 
 
 
4
 
 
 
 
5
 
 
 
 
6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月    

附件16:
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以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投标包:第      包                             包名称:             
姓  名
职务
专业技
术资格
证书
编号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劳动合
同编号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月    

附件17:
投标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和封口格式
投标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格式
 
收件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第   包
 
投标文件               部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20  年  月  日
 
 
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文件封口格式
 
请勿在20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启封
 
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18:
项目采购验收单
用  户
 
合 同 号
 
合 同 金 额(元)
招标项目
 
验收项目
 
合 计
财政拨款
单位自筹
 
 
 
验收意见:
 
负责人:
(组织验收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验收意见:
 
负责人:
(用户盖章)
                 年  月  日
验收意见:
 
负责人: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验收小组成员签名
 
 
 
 

温馨提示

以上信息是由招标网会员发布,我们不能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请各位务必在交易前进一步核实,招标网对此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如果信息中存在不实信息、侵犯他人、违法犯罪等内容,请拨打400-633-1888进行投诉,感谢您的支持!

备注:联系我时,请说招标网上看到的,谢谢!

公司基本信息

青岛海湾索尔维化工有限公司

企业已认证

查看认证档案

公司地址:山东省青岛高新产业开发区华贯路899号

经营范围:----

联系电话:----

进入企业空间

加载中...

广告

加载中...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