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青岛海湾索尔维化工有限公司2019年9月份煤炭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青岛海湾索尔维化工有限公司2019年9月份用煤炭约3000吨,为保证煤炭的质量和资金的使用效益,使煤炭的供应工作高效、顺利完成,根据公司有关文件的规定,采用招标的方法择优选择供货单位。 1.招标说明: 1.1 项 目 名 称 :青岛海湾索尔维化工有限公司2019年9月份用煤炭(约3000吨) 1.2 项 目 地 点 :青岛海湾索尔维化工有限公司。 1.3 供 货 内 容 :约3000吨煤炭。 1.4 招 标 数 量 :招标单位拟定的需求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数量以招标单位生产需求为准,具体需求时间和需求数量,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1.5 煤炭质量要求及验收: 1.5.1 煤炭品种:陕西神木五二气化煤。一次供货数量不少于2500吨。 1.5.2 煤炭质量指标分为以下两种指标: 1.5.2.1 (1)要求煤炭的低位发热值≥6350大卡,当低位发热值不足6350大卡时,每低于1大卡,每吨价格下浮0.4元;低于6200大卡,拒收。 (2)挥发粉≥28%,每低于1%每吨价格下浮5元。 (3)水分(外在水)≤5%,每高于1%,扣1%吨煤。 (4)煤块粒度3-6CM,大于8CM拒收。 (5)煤矸石含量≤2%,每高于1%扣1%吨煤。 (6)煤粉含量≤2%。每高于1%扣1%吨煤。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煤粉由供货单位自行拉回。实际开票数量为不含煤粉的数量。 (7)灰粉≤8%,每高于1%每吨价格下浮5元,高于10%拒收。 (8)硫含量≤0.5%,如有超出每吨扣50元。 (9)供方送货时必须提供本批煤炭生产煤矿的原始送货单。 1.5.3 结算依据:执行招标单位质量验证程序,技术参数执行招标单位化验结果,到货数量以招标单位过磅单为准;如超吨,按照原发数量结算执行。 1.5.4 及时发运:中标单位必须按招标单位指定的时间发运,不按招标单位指定的时间发运每批次扣5000元;中标单位每次发货前必须将该批化验报告单传真至招标单位,不提供化验报告单每批次扣2000元。 2.投标须知: 2.1 投标单位资格以及资格审查: 投标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标书中提供企业简历表、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相关的质量证明材料等证明文件;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印鉴。 2.2 投标单位应承担本次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3 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活动日程安排按时参加招标活动,否则将按自动弃权处理。 2.4 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规格书的要求组织制作供货,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 2.5 投标报价: 严格按照报价表(后附表)分项报价,便于评标小组进行比较。 2.6 在递交投标书截止日期前,招标单位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2.7 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单位视为无效。 2.8 投标单位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于2019年9月5日10:00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将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予以解答。若投标单位未能在招标单位规定时间内,而是在招标现场提出重大疑问,影响招标的顺利进行,则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并扣留投标保证金。 2.9 参加招标的单位于2019年9月5日参加招标,签到前交纳投标保证金30000(叁万元整)现金,支票无效,未交者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开始供货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于招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若投标单位在招标单位存有叁万元以上的应付账款,相应投标单位可提供一张叁万元收款收据代替投标保证金。 2.10 若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串通作弊,哄抬标价,则取消相关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11 投标单位本批次供货数量不得低于2500吨,若低于2500吨,则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文件的编制: 标书包括以下内容,投标单位应向招标单位提供: 3.1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具有以下内容: 3.1.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1.2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 3.1.3 如投标人不是本公司法人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有法人代表签字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并加盖公章。 3.1.4 各种资质证书和获奖证书。 3.1.5 企业或公司简介、经营业绩、生产能力和近期主要用户名单,包括单位名称、产品型号、联系人、电话等。 3.2 报价文件(2份) 3.2.1按照招标书中附表填写报价单(便于评标小组比价),不按本招标书要求提交报价文件的,将取消投标资格。 3.2.2 报价文件中不许加行、涂抹或改写。 3.2.3 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报价概不接受。 投标单位应将标书密封后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签,按开标时间自带到招标会址或者于开标前一天邮寄至招标方。 4.开标: 4.1 时间:2019年9月5日上午10:00 4.2 地点:青岛海湾索尔维化工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4.3 参加人员: 4.3.1 青岛海湾索尔维化工有限公司招标领导小组。 4.3.2 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 4.4 开标程序: 4.4.1 2019年9月5日上午10:00之前到青岛海湾索尔维化工有限公司签到并缴纳投标保证金,未交纳投标保证金者取消投标资格。 4.4.2 2019年9月5日上午10:00开始招标。 4.4.3 招标单位主持会议,宣布有关事宜。 4.4.4 招标单位审核投标单位资格。 4.4.5 投标单位单独向评标小组公开报价,报价次序抽签决定。 4.4.6 评标小组对投标单位报价及企业情况综合评估,确定中标单位。 4.4.7 发中标通知书。 5.招标原则: 5.1 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综合评价 5.1.1 报价情况。 5.1.2 企业信誉。 5.1.3 执行合同的能力。 5.2 中标单位在中标后3日内与招标单位签定合同,如中标单位在宣布中标后3日内不与招标单位委托的单位签定合同,视为不响应中标,保证金不退,取消中标资格,按照评标结果的顺序由第二单位递补。 5.3 不作解释的原则。 6.付款方式: 详见报价表。 招标单位:青岛海湾索尔维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高新区华贯路899号 联 系 人:王友明 电 话:13589382574 传 真:0532-55565888
附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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