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攀枝花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充电桩及配套建设工程更正公告 攀枝花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充电桩及配套建设工程 更正公告 致:所有投标供应商 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表 1、第六章商务要求第2条 付款方式:四年期分期付款:签订合同后支付货款总额的20%;剩余80%货款在合同签订满一年后10日内付20%;合同签订满两年后10日内付20%;合同签订满三年后10日内付20%;合同签订满四年后10日内付20%。现更正为: 1、第六章商务要求第2条 付款方式:四年期分期付款:签订合同后支付货款总额的20%;剩余80%货款在合同签订满一年后10日内付20%;合同签订满两年后10日内付20%;合同签订满三年后10日内付20%;合同签订满四年后10日内付20%分(四年期付款,未付款年利率不超过6%)。2、招标文件商务补充要求 1)高压接入点至箱式变压器距离统一按200米测算,投标供应商需对高压接入点至箱变的高压线缆(含土建施工)做单位距离报价,投标供应商可以现场自行踏勘,项目最终结算价按实际产生的高压线缆长度结算。 2)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项目所产生的施工、安装及材料均由中标方承担,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备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税费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供应商提供最优设计方案,由供应商产品设计而定,投标供应商可以现场自行踏勘
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瑞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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