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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殷增党经营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结果的公示

2020年10月27日

2020年7月6日,我局收到郑州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号:J0SDYMIP88648823,食品名称:青葡萄,被抽样单位:殷增党,住所(地址):长垣市中原新发地批发市场101号商铺,委托单位:长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类别: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日期:2020-07-24,样品数量:2.5kg,抽样基数:25kg,购进日期:2020-07-24,到样日期:2020-07-24,检测项目: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 mg/kg,标准指标≤0.2,实测值:0.68,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依据:NY/T 761-2008(第2部分 方法二) ,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接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核查情况及结果公示如下:

一、调查情况

2020年8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将该检验报告1份(编号:NO:J0SDYMIP88648823)送达该单位,并进行现场检查,未在其商铺发现销售该批次不合格的青葡萄,该门店负责人的询问确认上述抽检的批次青葡萄已销售完。殷增党提供有上述所检验批次青葡萄的产地证明,河南新长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具的该批青葡萄的检验结果。河北省威县农产品地证明显示有2020年7月23日购进该批次青葡萄的数量等情况。殷增党负责人供述该青葡萄是从河北省威县共购进50斤,每斤销售价格202元,2020年7月24日抽检了5斤,剩余45斤已经于当天销售完毕。同时对河南新长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调查,该公司经理田丹称殷增党2020年2月5日于新发地市场签订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书》,市场建立有档案记录,留存有商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长垣市新发地市场101号商铺2020年7月24日销售的青葡萄是2020年7月23日从河北省威县购进的,2020年7月24日凌晨到达市场,进场时殷增党提供给市场有该葡萄的产地证明,但是未能提供其葡萄的检测报告。长垣市新发地市场检测室于2020年7月24日凌晨进行检验。检验室有该葡萄检测记录,记录显示2020年7月24日检测101号商铺购进的青葡萄(青提),检测结果为抑制率21.0%,为合格产品。检测时间为2020年7月24日01点49分。该单位负责人张长纪看过检验报告后,对检验结果没有异议,不申请复检。

殷增党的行为涉嫌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

二、处置结果

根据殷增党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参照《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2020版)》(《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货值金额不足2000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设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二万元以下罚款),我局认定殷增党的违法行为属于轻微违法行为。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销售者履行了本办法规定的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我局决定对该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免于行政处罚。

三、公示情况

我局已将长垣县长计早餐店经营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结果在长垣市人民政府网站专题专栏食品抽检信息进行公示。

网站链接:http://www.changyuan.gov.cn/                

 

 

长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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